各村(社区),各单位: 按照《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玉办发电〔2018〕11号)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步伐,乡人民政府决定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2018年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村庄“七改三清”为目标,全面开展以拆临拆违、两污治理、改造或新建厕所、绿化亮化、民房改造、村庄道路硬化等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年内实现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拆临拆违。严格《城乡规划法》和村庄规划,建立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坚决拆除村庄内严重影响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的废旧老房、闲置危房、废弃烤房等建筑物及村庄道路擅自搭建的构筑物。 (二)开展“两污”治理。一是着力处理村庄生活垃圾。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标准,全力支持村庄配备生活垃圾处理的设施设备,建立村庄保洁、收费制度,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设立兼职保洁员,建立村庄卫生监督机制,必须做到村庄垃圾“日清扫、日保洁、日清运、日处理”,年内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制度、收费制度覆盖率10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5%以上。二是着力处理村庄生活污水。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标准,全力支持村庄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因地制宜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治理村庄生活污水,管网覆盖村庄污水必须进入管网,其他村庄要通过建设氧化塘、湿地等设施集中治理生活污水,年内实现村庄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60%以上,3个贫困村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三是着力建设村庄公厕和户厕。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标准,全力支持每个脱贫贫困村建设水冲公厕1座以上,全面改造不达标的村庄公厕,建立村庄公厕管理长效机制。 (三)开展村庄绿化亮化。充分利用村庄和周边空地空间,大兴植树造景,提高绿化覆盖率,建设绿色村庄;大力提倡绿化美化农户庭院,建设绿色庭院。继续推进“点亮玉溪”工程,支持帮助村庄建设亮化设施,为农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四)开展民房改造建设。遵循民族地域特色的原则和抗震安全的要求,严格规划设计,规范管理宅基地,支持村庄危房拆除重建、修缮改造,妥善保护传统民居,全面整治“空心村”和乱占乱建行为。 (五)开展村内道路建设。大力支持村内道路、街巷、活动场所、停车场等村庄设施建设。遵循海绵乡村理念,使用透水材料、本地块石、砖块、建筑废料等材料建设公共活动场所。 (六)开展村庄乱象治理。全面开展“杂物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车辆乱停”等村庄乱象治理,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庄乱象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保护教育,逐步培养“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思想意识和良好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由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统筹实施,构建乡、村、组网格化工作格局,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层层抓实、齐抓共管的工作落实推进机制,逐级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充分发动村庄群众参与,迅速掀起行动高潮,确保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建兴乡城乡人居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建政发〔2016〕10号)文件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三)强化考核检查。乡党委、政府随时组织人员对我乡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慵懒散拖等“为官不为”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一是村组第一次被县市通报或曝光的进行约谈,第二次被县市通报或曝光的进行问责。二是村组督查意见反馈后,未整改落实的进行约谈,经过约谈,未整改落实的进行问责。三是小组保洁员第一次检查不合格的进行约谈,第二次检查不合格的进行调整。 (四)严格执纪问责。由乡纪委牵头负责,组成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全程开展专项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严肃整顿各种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执纪问责。 (五)营造宣传氛围。由乡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对全乡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全程跟踪报道,既要大力宣传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也要曝光各种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为全乡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乡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是为人民群众谋福祉的系统民生工程,全乡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必须常抓不懈,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 (二)乡党委、政府决定,2018年1月16日至17日为全乡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日,全乡必须配合县挂钩扶贫联系点的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领导深入到村点(联系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好活动日各项整治工作。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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