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关于对全县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集体草原面积补助奖励资金整改工作进行再整改的通知》(新农通〔2018〕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集体草原面积补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各村(社区)必须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再进行整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截至2017年12月底) 全乡共有23.86万元未入账,其中:磨味村未入账13670.7元;盘龙村未入账1869.75元;中寨村未入账38375.46元;马鹿社区未入账94415.77元;建兴村未入账43768.8元;帽盒村未入账49782.8元。 二、再整改工作要求 (一)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由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牵头,对结存在个人账户上的集体资金坚决予以收回入账,并及时组织分配兑付到户。各村(社区)主任负责协调解决再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各村(社区)农经员全程对资金入口和出口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集体草补资金安全。 (二)已经完成整改工作的村(社区),督促小组尽快制定分配方案,及时把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集体草原面积补助奖励资金兑付到户。 (三)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再整改工作。请各村(社区)于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再整改工作,及时上交进账单、分配方案和到户花名册,便于相关部门汇总再整改情况,梳理后上报。 (四)对再整改过程中因催缴工作不力或工作措施不当而不能完成整改的,乡纪委对村三委主要领导进行追责处理,对缴存集体资金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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