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各单位: 2018年,反腐倡廉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为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体系,以维护群众权益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发生为目标,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工功夫,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同时保证我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分管范围的直接责任人,具体分工如下: 周兴志(乡党委书记) 主持建兴乡全面工作。主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对建兴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同时对党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杨永平(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协助书记工作,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工作。协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分管马鹿集镇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系马鹿社区。同时对人大主席团成员和人民代表负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责任及联系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李永安(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协助书记工作,主持乡人民政府工作。主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攻坚、财政、审计和发展改革工作。同时对政府班子成员、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张 磊(乡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党务、意识形态、组织、政协、统战、工会、综治维稳、民族宗教和党政办工作。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建兴村。同时对所分管的单位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自 旭(乡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分管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协助联系建兴村,同时对所协助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间接责任。 李 旭(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乡纪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监察、督查和信访工作,联系磨味村。负责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工作,对建兴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负监督责任,同时对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李德明(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分管农业、农经、药材、粮食和环保工作。联系盘龙村、供销社,协助联系中寨村。同时对所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王照雄(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长)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乡武装部工作。分管水利、林业、森林防火和共青团工作。联系气象、地震工作及联系帽盒村。同时对所分管的单位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马 艳(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分管关工委、老干部、老体协、保密和档案工作。联系挖窖村。同时对所分管的单位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杨丽萍(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宣传、妇联、招商引资、行政效能、政务信息公开和烤烟生产工作。联系通信、邮政工作、协助联系中寨村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对所分管的单位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郭玉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分管人事、交通、扶贫、民政、老龄、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和移民工作。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金融、保险和电力工作,协助联系帽盒村。同时对所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胡成会(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建兴派出所所长) 协助乡长工作。分管公安、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禁毒工作。协助联系建兴村。同时对所分管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张建琼(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分管工信、国土、科委、科协、工商联、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社保、防艾、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残联及地质灾害避险工作。联系中寨村,协管发展改革工作。同时对所分管的单位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中共建兴乡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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