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坚决打赢百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战,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目标 2018年完成114户363人脱贫,巩固提升已脱贫647户2437人和其它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通过百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确保全乡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省定贫困线,收入增长率明显提高;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无新增贫困户、逐步能致富,全面建设小康路上不落一人。 二、任务分解和完成时限以及工作要求 (一)脱贫措施户户清工作 1.主要任务:结合项目库建设工作,对立卡户进行一次全面的脱贫达标情况到户评估工作,全面找准达标短板,利用最后一个季度的时间,补齐短板,如期实现脱贫。 2.完成时限以及工作要求:9月21日以前,要完成贫困户特别是114户预脱贫户脱贫措施户户清核查工作,紧紧围绕“贫困对象家底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投入产出清、帮扶责任清、脱贫时序清”的“六清”要求,完善脱贫措施并纳入乡级项目库进行项目化管理;同时通过入户走访,纠正脱贫措施与致贫原因不对应的问题,确保脱贫措施的实施与致贫原因相对应,措施的投入与最终脱贫的产出相对应,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9月30日以前,对647户已脱贫户要全面核查收入情况,重点关注因灾、因病、因学等返贫风险高的特殊家庭,确保年底动态时年收入一项要达到3500元的脱贫收入标准。10月10日前,做好114户预脱贫户户档资料。 (二)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 1.主要任务:按照“户户清行动”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深入调研、立体分析,本着“取长补短、扶弱补缺”的原则,制定具体帮扶措施计划,对需调整的帮扶计划及时变更调整,并将帮扶措施及时覆盖。完善乡级路线图和村级施工图,同时完善项目库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乡、村(社区)、户对应相关数据一致,乡、村(社区)同时存档备份,规范档案管理。 2.完成时限以及工作要求:9月15日以前,要完成产业发展项目库调整;9月21日以前要完成设施项目建设调整;9月30日以前要完成项目库档案资料收集。 (三)规范脱贫攻坚数据信息管理工作,完善档案资料整改工作 1.主要任务:(1)完成761户2800人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的户措施、村措施问题数据清洗工作,对因信息数据采集口径、数据采集时段不同等因素造成的存疑数据要按时段进行复核确认,明确存疑数据时间段,便于适时动态更新扶贫信息数据;坚持行业部门信息数据为准的原则,对核实无效数据及时清理,减少数据差异,同时,要围绕“695”退出标准补齐短板,同步完善国办系统信息和村档、户档,坚持“实际、纸质、系统”三对应的原则完善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特别是对不对应的数据信息要进行集中处理完善,确保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实际、纸质、系统”相互应证、相互支撑,为档案资料数据化扫描工作和迎接国家对贫困村调研评估工作打好基础;针对贫困户注册及爱心人士注册率低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部分贫困户没有手机),确保辖区贫困户注册全覆盖,各中心站所要对本单位爱心人士注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已注册但未进行爱心关注设置”的无效注册情况进行修改,及时将爱心关注设置到“行政村”一级,全面提高我乡爱心人士有效注册人数。 2.完成时限以及工作要求:9月30日以前,完成档案资料数据化扫描工作,10月30日以前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四)考核、巡察、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进度。责任领导:李永安;协助领导:郭玉洪;责任人:张瑞红、李江平、李晶、王安学、普世英、字绍琪、鲁玉福、刘恭富、鲁帮艳。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以前。 2.加快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责任领导:李德明;责任人:李晶、李江平、张自泽、李松芮、各村(社区)第一书记、支书和主任。完成时限:种养业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完成实施(节令不合除外),10月10日以前完成报账。 3.建兴乡2018年“脱贫摘帽”奖补资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责任领导:李永安;协助领导:郭玉洪、联系村领导;责任人:王安学、鲁玉福、李应华、刘国学、孙绍云、罗湛;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以前。 4.磨味村上马宗山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责任领导:李 旭;责任人:王安学、鲁玉福、者海元、李加福;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以前。 5.建兴村2018年脱贫出列奖补资金项目。责任领导:张 磊;责任人:王安学、鲁玉福、李应华、刘国学;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以前。 6.帽盒村2018年脱贫出列奖补资金项目。责任领导:王照雄;责任人:王安学、鲁玉福、刘贵福、李光荣;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以前。 7.挖窖村2018年脱贫出列奖补资金项目。责任领导:马艳;责任人:王安学、鲁玉福、徐贵华、张兴祥;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以前。 8.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有序推进搬新拆旧政策。 主要任务:各村(社区)要动员群众,做好安置点随迁户搬迁入住工作,要有序推进8个搬迁安置点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直过民族等D级危房零星建房群众的搬新拆旧工作,搬新拆旧工作要涵盖所有的搬迁群众和零星建房群众,要坚决杜绝以点代面的假拆除,杜绝占新不拆旧而造成新的一户多宅基地。 完成时限以及工作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8个安置点随迁户搬新入住工作,12月15日以前,完成8个安置点搬新拆旧工作,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以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直过民族等D级危房零星建房群众的搬新拆旧工作。并探索搬迁群众旧宅基地的复垦复绿和管理机制。 (1)半坡寨直过民族项目建设扫尾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郭玉洪;协助领导:张建琼;责任人:乡级负责安置点的工作队员、项目实施村(社区)支书和主任;完成时限:2018年9月7日之前提出项目书面变更申请,2018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私搭乱建整治工作,12月30日以前完成县级验收。 (2)马鹿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项目扫尾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总协调责任领导:李永安、杨永平、郭玉洪;扫尾推进责任领导:联系村领导;责任人:乡级负责安置点的工作队员、各村(社区)支书和主任;完成时限:2018年9月7日之前提出项目书面变更申请;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农户建房尾款收缴工作;2018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私搭乱建整治工作;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搬新入住工作;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拆除旧房工作;12月30日以前完成县级验收。凡未按期交清建房尾款和不按期拆除旧房的随迁户,视为随迁户自动放弃安置资格和享受相关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3)坝头、帽盒山、芭蕉箐、上寨、狗头坡、二台坡等6个集中安置点工程项目扫尾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负责6个安置点的联系领导;责任人:乡级负责安置点的工作队员、项目实施村(社区)支书和主任;完成时限:2018年9月7日之前提出项目书面变更申请,2018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私搭乱建整治工作,12月30日以前完成县级验收。 9.扩大扶贫产业覆盖,增强扶贫产业支撑。责任领导:李永安;协助领导:李德明、郭玉洪;责任人:李江平、李晶、李忠平、白有清、李红艳、谢贻平、李战富、各村(社区)支书和主任;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以前完成2019年扶贫产业规划工作。 10.进一步做实行业扶贫。责任领导:李永安,责任人:张忠伟、张芳、张联生、孙富武、童玉琼、普凯兰、李晶、李江平、李忠平、普世英、王安学、普耀、杨华有;完成时限:2018年底以前。 11.发展壮大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责任领导: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责任人: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社区)支书和主任;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2.项目资金置换调整、安置点建房贷款以及小额贷款工作。责任领导:郭玉洪;协助领导:各安置点联系领导;责任人:张瑞红、王安学、鲁玉福、周龙飞、字绍琪、鲁帮艳、刘恭富、各村(社区)支书和主任;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以前,贷款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2018年10月30日完成资金整改置换。 13.挂包帮工作。责任领导:自旭、马艳,协助领导:联系村领导;责任人:吴迪、鲁玉福、各村(社区)第一书记;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取得实效,保障百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顺利实施,乡党委、政府决定,所有百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行联系领导对所联系的村(社区)负领导责任;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第一书记和主任对本村负直接责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组干部、乡级工作队员根据各村(社区)责任分工,对组对户负挂包帮责任。 百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下设办公室在乡扶贫办,郭玉洪兼任办公室主任,鲁玉福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百日攻坚各项工作推进的协调服务,收集工作进度,总结阶段性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工作推进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设督查组在乡纪委,李旭兼任督查组组长,张自泽任副组长,负责百日攻坚期间工作作风督查,每月上中下旬各督查一次,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建兴乡委员会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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