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强化公共精神培育的关系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和对策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2-08 18:12   点击率:142打印】【关闭

一、基层公共精神缺失的表现与危害

(一)公共精神缺失的表现。公共精神作为公民美德,要求民众自觉、主动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关心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勇于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可是当今基层民众公共精神的缺失较为普遍,主要表现在公共意识淡薄、主体意识不强、社会公德意识沦丧、诚实守信意识缺失、公共责任意识缺乏、公平正义意识稀缺等。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很多人往往只关心自己,注重个人利益的实现,对公共生活则置若罔闻,熟视无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不求有功,只求无过。

(二)公共精神缺失的危害。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公共精神作为约束,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引,那时候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被打乱,社会公德被践踏,人性被磨灭,现在社会所拥有的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国敬业等等一切美好的行为将不复存在,全社会将陷入无序和动乱状态,人民的幸福生活无从谈起,国家的发展无从谈起,民族的振兴无从谈起。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强化公共精神培育的关系

(一)基层公共精神的培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目标 。基层公共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思想观念、理想信念、道德规范、精神风尚等因素构成的社会值认同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要追求的重要目标。(二)基层公共精神的养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现实途径。基层“公共精神”何以养成,养成什么,取决于现实物质生活基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与发展的伟大实践,是民众公共精神生成的土壤,也是核心价值观逐点形成并不断深入人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培育好公共精神,养成好公共精神,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公共精神的培育过程中重视不够,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二是在公共精神的培育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比如,对积极践行公共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奖励制度,对违反和缺少公共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缺乏惩罚制度,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奖惩不对等情况。

(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一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要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视等载体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开展基层评选先进,表彰先进等活动加强基层公共精神的培育力度。二是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整利益关系,规范社会秩序等方式培育公民主体意识,诚信意识和公共精神。三是政府部门要增强行政行为的科学性、规范性、效率性,在制度设计和文化建设上,既要健全现有的法制法规,还需融合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伦理文化资源,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才能形成中国特色的公共伦理观念及其 现代“公共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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