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6-03 21:06   点击率:180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农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云农社〔20193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玉办通〔20194号)精神,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千名领导挂千村”责任制,加快推进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的通知》(玉办发〔201823 号)和《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的通知》(新办发〔201822 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办通〔201910号)》相关要求,结合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攻坚战,也是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以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各社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深刻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抓出成效。

二、行动时间和重点内容

(一)行动时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于201931日至531日开展百日集中攻坚行动,201961日至1230日为专项整治行动。

(二)行动重点内容

1.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整治。对村庄内外(含沟渠、江河、水库、坝塘、农田、山林、公路)所有生产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的陈年垃圾治理进行清理,完善村庄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健全垃圾保洁制度(含保洁员和垃圾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处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垃圾收费制度。通过3个月的百日集中攻坚行动,达到村庄内外垃圾全收集处理,陈年垃圾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得到有效治理,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齐全,保洁制度、收费制度、分类制度建立完善,每个行政村有1个以上垃圾分类示范点。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村庄规划管控率达8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推进。

2.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对村庄内外(含沟渠、江河、水库、坝塘、农田、山林、公路)生产生活污水进行整治。通过3个月的百日集中攻坚行动,达到村庄内外排水沟渠基本畅通,无污水横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村庄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3.农村公厕、户厕整治。对村庄公厕(含户厕)、畜禽粪污进行整治,强化已建成使用的农村公厕和户厕(含在建公厕)管理,建立健全公厕管理公示制度,开展以“三格化粪池”和“装配式户厕”为重点的户厕改造示范。通过3个月的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全7社区)、自然村公厕基本做到有水、有电、有人管,规范化管理制度上墙,管理制度覆盖率达100%,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100%的镇区旱厕和90%以上的村庄旱厕得到消除。

4.农村公共空间整治。拆除村庄内外私搭乱建和经过普查认定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按照村庄规划和“一事一议”程序拆除村庄内外无保留价值的危旧老房、烤房及其他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有序清理规范村内各种强弱线路。通过3个月的百日集中攻坚行动,逐步减少村庄存量违法违规建筑,部分影响村容村貌的建(构)筑物有效拆除,影响村庄空间的各式“蜘蛛网”得到有效治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覆盖率达100%,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新增违法违规建筑得到全面控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村庄规划和民房建设管控率达80%以上,“五型”村庄实用性规划达到全覆盖。

5.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对治理村庄内外柴草杂物乱堆、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畜禽乱跑、车辆乱停、建筑乱搭等乱象进行整治,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民自治管理,对有条件的旅游特色型村庄实施外立面改造,融入有代表性的民俗民族文化内涵。通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全村庄“六乱”现象基本消除,村庄内外基本做到干净、整洁、有序。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村庄民居外立面改造率达30%以上,卫生村创建率达40%以上。

6.积极创建“五型”村庄。按照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整合各项村庄建设项目资金、广泛吸引各种社会投资,有序推进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示范村建设。通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已建成的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并形成可推广使用的成熟经验。

7.绿化美化村庄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公共空间整治腾出的闲置空地,种植乡土树种营造乡村景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规范建设“微田园”,群众房前屋后以栽种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为主,体现农村特色;村庄周边及村内道路、河渠、公共场绿化全覆盖。通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使村庄绿化美化行动成为常态,村庄绿化率普遍提高。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名木古树挂牌保护制度基本形成。

8.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通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和制度建设。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放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三、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3月中旬)。社区)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按照治脏、治污、治乱、治堵和拆违、增绿6项重点,迅速掀起专项整治行动热潮。

)百日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3月中旬至5月31日)。社区)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发动各级各部门和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对辖区内影响人居环境的突出区域和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6月1日至12月30日)。 社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百日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认真分析问题,围绕2019年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年的各项工作。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乡党委、政府当前重点工作来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着力安排落实领导责任制,乡联系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主要领导包片、村(社区)三委班子成员及乡工作队员包组的工作制度,深入到村、组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签订责任书,有效推进整治。各村(社区)结合实际,要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责任书,并与小组长及村民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营造宣传氛围。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任务,通过悬挂宣传布标,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小组广播、QQ、微信等多渠道、多平台大力宣传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意义和内容,加强群众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支持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

)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有效推进,乡党委政府随时组织人员对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明察暗访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慵懒散拖等“为官不为”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长效管理。各行政村要认真落实以前制定的各项责任制度,如“门前三包”制度、垃圾收费制度、垃圾分类制度、农村保洁员制度、街巷路全天候保洁制度等。通过制度的约束来强化管理、落实任务,从而实现人居环境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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