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提升群众防火意识。近日,马鹿社区组织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会议由社区党总支书记鲁佳鑫主持,社区全体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共32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传达乡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会议精神并详细讲解《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其次讲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时间及工作要求:1、每年 12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15 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防火高风险期;2、严禁携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3、禁止在林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荒、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4、防火期间,严禁擅自进行烧灰积肥、烧杂草、开荒烧林等野外农事用火;5、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确需在林区、林缘进行生产用火及其他特殊野外用火的,须向乡人民政府或乡林业站申报审批,并落实好防火措施,做到人不离火,人走火灭,确保用火安全;6、监管好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聋、哑、痴、呆病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引发火灾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7、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上报,情节较轻的按照村规民约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相关执法机关处理。各小组切实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小喇叭和小组微信群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并让群众签订安全责任书。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做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和警示作用。 
通过此次宣传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坚决防止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下一步,马鹿社区还将在辖区范围内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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