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六三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编 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新平二中召开2017—2018学年七年级“阳光”分班工作会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等问题,2017年8月24日上午九点三十分,新平县第二中学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教育局相关领导和家长代表及教师代表参与监督,对新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并圆满完成分班工作议程和任务。 “阳光”分班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项重要内容,在新平二中实施以来,得到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及家长一致认可,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丁海昕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施云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施云副校长主持。 会议首先,由丁海昕校长对《新平县第二中学2017—2018学年七年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从实施“阳光”分班指导思想、社会背景、实施目标、工作原则和操作步骤进行解读:实施“阳光”分班是在各级职能部门和代表们的有效监督下,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随机编班,科学分配学生和师资力量。现场由20个七年级班主任抽取顺序号和班级号,确定所教学生。并且规定,抽签后任何班级学生都不得再进行调动,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重点班或变向设立重点班问题。 “阳光”分班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有效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发展全体学生身心健康,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提供了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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