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2-24 20:12   点击率:37打印】【关闭


新建函[2019]43号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5号政协提案《关于将扬武镇集镇自来水厂收归国有化经营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doc


上一篇: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篇: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答复的函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