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2-24 20:12   点击率:93打印】【关闭

新建函2019〕25号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关于给予解决写莫村尼底冲小组“百千工程”建设的建议.doc

 

上一篇: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篇: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