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9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5-31 09:05   点击率:5打印】【关闭

苏健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新化乡甸末村倮黑达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的建》,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与代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新化乡甸末村倮黑达小组有农户45176人,是一个彝族山苏聚居小组,小组在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整治活动中2017年得到上级部门的评审通过,但目前未得到实施。建议情况属实。由于上级在人居环境整治中资金拨付不到位,所以部分小组尚未开展实施。经县人居办相关人员与代表沟通协商,小组村庄道路硬化、污水设施、公厕改造、绿化亮化等工程。计划列入十四五期间规划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待项目列项后,方可解决

 

 

 

 

 

 

 

                                 2021531

(联系人及电话 沐金伟 13577746833


上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0号 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7号 建议答复的函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