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02 10:06   点击率:3打印】【关闭

王浩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水塘镇拉博村白脚寨灌溉沟修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与代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水塘镇拉博村白脚寨有农户587户,2087人,九十年代修建了一条沟渠,由于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现无法正常输水,制约了当地的产业发展,经县农业农村局农田站技术人员实地勘查,建议情况属实。建议提出需用热镀锌钢管(DN400管子来修复损坏的0.89km沟渠,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今年正在实施,水塘镇拉博村白脚寨小组灌溉沟建设已在项目建设内容中,现项目正在实施当中,预计年内可以完工。

 

 

 

 

 

                                 202162

(联系人及电话 李绍海 13987786160


上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号 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号 建议答复的函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