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长红 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新平县网吧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网吧是网络时代、信息社会发展的产物。近年来,我县网吧在丰富了百姓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经营问题,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及在社会上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此,作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主要监管部门文旅局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加大对经营业主的法治教育,每年组织网吧经营管理人员做不低于2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教育和培训。二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大对网吧业主违规经营的查处力度。近三年来,共立案查处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案1件(黑网吧),没收违法设备电脑4台(套);查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案件10件,罚款3.62万元。三是加大与公安、市场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年开展联合执法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不低于2次,加大执法震慑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建立《新平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管理制度(试行)》《新平县加强文化娱乐市场接纳未成年人监管工作制度(试行)》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文化市场管理,全县网吧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网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下步,我们将按委员们提出的建议:1.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市场等部门配合,协调互动,齐抓共管,持续加大对网吧的监管。2.加强技术监管,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文旅部门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做到对网吧的适时动态监管。3.积极鼓励引导网吧克服传统单一模式经营,走连锁、智能、主题、多样化经营,拓展服务、丰富产品、促进发展。4.继续加大对网吧经营业主及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等知识培训,提升业主及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5.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促进网吧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为全县营造一个良好的网吧经营发展环境。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文化工作、网吧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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