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第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2-06-24 16:06   点击率:4打印】【关闭

      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塘镇花腰傣“喊月亮”民俗保护传承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全县已有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19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01人。目前,全县有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体,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非遗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的工作方针

一、关于按照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水塘社区哪喊“喊月亮”广场、民族文化墙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非遗常态化展示提供良好平台,从根本上调动传承人的工作积极性,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经我们认真研究,向省市文化和旅游厅的非遗处、保护中心等咨询相关事宜,并在第六批县市连报中重点推荐了水塘“喊月亮”第五批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杨萍纳入县市第六批传承人申报,经县市级专家评审已公布;在2021年至20222月申报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我们积极争取省非遗处给新平三项名录。水塘民俗类“喊月亮”平甸民俗类“吃花酒”老厂彝族民间文学类《董永记》已列入云南省第五批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于2022422日通过第一次省级专家评审,等待最后评审公布。

二、关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非遗保护专项基金,加快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和艺术创造性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出台了《新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新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新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新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管理办法》等四办法。目前,除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分别给予省级8000/人、市级5000/人、县级2000/人的经费补助等,今后我们会适时继续向省市相关机构提出针对传承人队伍建设的扶持奖励措施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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