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2-09-19 15:09   点击率:18打印】【关闭


   秦艺恩  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老厂乡哈科底战斗遗址红色文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认为,你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老厂乡哈科底战斗遗址红色文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议,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对于打造我县文化旅游产品,发掘红色文化资源、助力红色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经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将“关于给予支持老厂乡哈科底战斗遗址红色文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议”提案,作为我局贯彻实施《玉溪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认真落实2022年“百千万文化工程”的任务内容,从“百千万文化阵地提升及文化活动开展”经费中协调20000.00元(贰万元)资金,用于补充老厂乡哈科底战斗遗址红色文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915

上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篇: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第33号提案答复的函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