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民政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0-10 15:1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新平县民政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届人大第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红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五桂社区办公场所装修改造资金补助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村(社区)办公楼的重建、搬迁和修缮等项目的立项、报批等事项由村(社区)提出申请,以当地党委、政府向县级相关部门申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以当地党委、政府争取筹集,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部分资金支持,县民政局没有专项的资金预算安排。

根据你们社区目前的实际,我们将五桂社区办公场所装修改造纳入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再次感谢你提出的建议,也希望你能继续支持我县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此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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