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输理,从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等手段不断完善全县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管理和整治力度。 一、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针对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村(居)民小组坐收坐支农村集体资金突出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按照赵书记的批示要求,及时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2023年3月1日,新平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自查内容为所有村(社区) 、村(居)民小组及“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项收入,重点检查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公益房办席、垃圾清运费、水费、以资代劳、土地征用补偿费收入等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并于3月31日前按村(社区)级、组级为单位填报《集体收入末入账情况统计表》、《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出让情况统计表》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撰写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情况于4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小组仍存在小组集体收入入账不及时、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少数村级报账员及小组长素质底、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截至2023年5月底小组集体收入入账不及时问题已全部整改全额入账。 二、修改完善制度 2023年6月8日,中共新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通知》(新农办通(2023)8号)文件,修改完善23项制度和三个工作流程图。全县规范实行“六统一”(统一账户、统一科目、统一记账、统一审批、统一报账、统一核算)。建立健全村集体会计账、出纳账,全面核算反映集体经济组织经济业务和生产经营效果。 三、制定《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是对全县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一核实、逐一登记,分类与“三资”台账核实比对,查缺补漏,全面摸清“三资”底数。重点排查账外隐性资产、资源,特别是房屋、土地、草地、林地、水面等资源,做到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二是深入分析研判集体资金违规外借问题的表现形式和深层次原因,对所有借款合同进行梳理盘点,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一事一策”原则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对违规外借资金问题进行妥善化解,对逾期外借资金限期追缴,着力解决集体资金违规外借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杜绝“为民做主”、与民争利行为,保障集体资金安全,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一直认真履行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主体责人和关注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存在的疼点和难点问题。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函。 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沐金伟 1357774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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