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15 10:09   点击率:1打印】【关闭

尹洪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拓宽村组集体资金投资渠道,促进村组集体经济良好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村办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情况,已积极会同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研究制定《新平县关于规范村办公司运营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下步通过行文后将不断完善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社区)创办公司运营管理模式,动员企业、村(社区)、党员群众通过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因地制宜、政策支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路径广泛参与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干部经济管理能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新路径,努力实现强企富村、村企共赢,为推进新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新动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函。

 

 

 

 

                                                              202315

(联系人及电话:沐金伟    1357774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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