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民政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28 10:09   点击率:13打印】【关闭

新平县民政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届人大第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刀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漠沙镇龙河社区公益性公墓扩建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给予纳溪社区公益性公墓建设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已协调福彩公益金10万元用于漠沙镇龙河社区公益性公墓扩建,请你们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建议,也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

此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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