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届二次会议第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0-25 15:10   点击率:71打印】【关闭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店招店牌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之一,已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管理水平和经济繁荣的视觉显现。

2019年,根据美丽县城建设外观要求,新平县城市管理局编制了《新平县县城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通知(试行)》,对县城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店铺招牌设置的数量、位置、规格、内容、色彩和材料。以平甸河县城段为界,分城南和城北两个片区,根据建筑风格的不同进行监管;金融、医药、国家福利彩票等,原则上按照行业制定的标准执行。

《新平县县城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通知(试行)》通过3年多来的运行,和经营户的需求存在很多的矛盾。比如4S店的个性化企业元素发展与传承。对街区的打造力度也没有达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管理局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广告经营公司座谈会、下店铺走访的方式了解民意、征求意见。

下一步,一是继续编制完善店招店牌专项规划和细则,在设置要求上细化完善。二是今后在户外招牌管理审批中,进一步增强招牌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对相关品牌的审批如不合规划相冲突,将对4S店、连锁店、品牌店、单位的商标、文字、底色等不做强制要求,只做尺寸、标高的统一。三是配合市场监督局做好推进特色街区的打造。四是规范和加强城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和执法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户外招牌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

2023815

 

 

 

(联系人及电话:薛勇     1509674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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