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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第七十七号提案答复的函 尹洪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光伏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深刻把握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关系,所提建议贴合实际、靶向精准,为新平县推动新能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衷心感谢您对新平县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布局,筑牢生态发展根基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规划衔接与资源普查。新平县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优先、统筹兼顾”要求,将光伏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精准衔接。同步开展光伏资源与生态环境普查试点工作,全面摸清未利用地资源分布及环境敏感区管控要求,明确划分光伏项目鼓励、限制和禁止建设区域,坚决避让永久基本农田、Ⅰ级保护林地等核心生态区域,实现开发规模与生态承载力相匹配。 (二)优化项目选址与空间布局。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能源屏障;在中南部林地集中区域,严格限定仅在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发展林光互补项目,确保生态功能不受损。 二、关于健全标准机制,强化协同管控的推进措施 (一)完善建设标准体系。参照国家政策导向细化不同区域建设标准,明确要求项目不得采伐林木、破坏原有植被,禁止大规模地面硬化,光伏方阵用地原则上不改变地表形态。 (二)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建立由发改、能源、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光伏项目协调联动专班,实行“前期联合选址、中期联合监管、后期联合评估”工作模式。在项目立项阶段,林草部门提前介入选址论证;审批阶段,优化用地用林用草审核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建设阶段,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环评监管,严把准入关。 三、关于深化生态融合,推动提质增效的工作举措 (一)推广生态友好型建设模式。大力推广“板上发电、板下修复、板间种植”的立体开发模式。在林光互补项目区,优先选用乡土灌草品种开展生态修复,提升植被盖度和生物多样性。 (二)强化全周期生态监管。建立光伏项目生态效益动态,将林木保存率、灌木覆盖度、水土保持效果等指标纳入监测范围,对历史遗留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整改措施,稳妥处置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以您的提案为重要指引,持续深化光伏产业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一是优化规划实施,二是完善标准体系,细化各类项目生态修复技术要求;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四是拓展融合业态,探索“光伏+生态旅游”“光伏+特色种植”模式,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此函!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宜蔓 1872484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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