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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十届 四次会议第7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国宾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茶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完成全县古茶树资源详实调查工作,准确摸清古茶树资源状况。2024年7月—10月,由县林草局牵头,联合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及涉及古茶树分布的哀牢山区6个乡镇,共争取古茶树资源普查及保护经费40万元,在制定较为科学、规范的普查技术方案基础上,聘请具有相应古茶树普查技术及实力的省级有关林业资源普查单位,开展并完成了县境内详实、系统、全面的古茶树资源普查工作。本次古茶树调查,共调查到新平县古茶树资源群落分布面积5111.13亩、单株共3249株,准确摸清全县境内的古茶资源分布状况、面临威胁状况等基本情况,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古茶树资源数据库,为下一步开展古茶树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入研究古茶树资源具体保护方案,确保境内古茶树资源得到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为保护古茶树奠定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一是2023年—2024年,由县林草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古茶树保护宣传活动,在者竜乡、水塘镇古茶树较为集中分布的重点区域进行广泛宣传,共开展街道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专门录制古茶树保护宣传语音一部并在乡村循环播放,形成全县保护古茶树资源的浓厚宣传氛围。二是正在制作古茶树标识牌,对分布的古茶树资源进行分类分级挂牌管理,对集中分布的古茶树划定保护范围及建立保护标识标牌(立牌)进行严格管理,对散生古茶树进行单株挂牌,立牌及挂牌内容里标识古茶树的具体属性、权属者及警示性文字等。三是计划对野生古茶树和人工古茶树进行分类管理,野生古茶树因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实行严格的保护管理和审批制度,禁止违规随意采集、破坏生境或者采伐林木;对人工种植而来的古茶树实行严格保护制度及规范采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古茶树所有权者或使用权者签订古茶树保护及采集规范协议(或责任书),约定禁止破坏性采集及使用古茶树资源,约定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采集利用,约定具体的养护措施。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古茶树保护的专业知识,2023年—2024年,由县林草局策划组织,在水塘镇、者竜乡分别举办了古茶树调查、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会,邀请了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野生动植物监测研究中心专家讲解了《云南古茶树植被类型及茶种分类》《云南省古茶树调查登记规程》等相关古茶树调查与保护的专业知识和茶种分类科普知识。由县林草局资源管理与防火股股长专门讲解了《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制定的背景及意义,并重点讲解了《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通过培训,县境内古茶树集中分布的两个重点乡镇的广大基层管理者基本知晓了古茶树调查和保护的重要意义,提升了广大基层干部的古茶树保护的专业知识。 三、全面提升新平古茶树品质,加大古树茶资源和品牌宣传力度,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下一步,建议由县政府引导,县商务局牵头,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深入研究商议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利用方案、古茶树品牌的打造方案。按照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古茶树资源,变资源生态优势为经济优势。建议:一是对新平古茶树商业性开发及利用做深入调研,制定出可行的古茶树商业开发、推介、包装、品牌打造等项目方案,扩大新平县古茶树品牌宣传范围,提高新平古茶树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外资和技术力量,打造高品质高品位的新平县古茶树商业品牌,提高新平古茶树商品附加值。三是积极鼓励古茶树分布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将古茶树开发利用作为当地重要的商业开发项目和集体经济增收项目进行策划和包装打造,有条件的区域成立古茶树产业协会,抱团取暖,营造古茶树开发利用的良好商业氛围。 四、经费投入情况。截至2025年9月,经县林草积极争取,全县共完成投入古茶树保护工作经费40万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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