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商务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7 17:10   点击率:16打印】【关闭

           新商202502

 

新平县商务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第十届人大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答复的函

 

 苏健平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新化乡甸末村建设依施大坟蔬菜交易市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412号)文件精神,中央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建设完成和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事后奖补。壮大村集体经济,更好地满足群众经济增收的实际需要,新平县商务局将新化乡甸末村建设依施大坟蔬菜交易市场项目纳入《新平县2024年新平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内的支持项目办理。支持建设市场项目资金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目前该项目相关资料已提交给第三方审计机构项目有效投资额的审计近期内将出审定结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快做好项目验收材料,积极协调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项目有效投资额的审定结论核定最终的奖补金额,争取尽快实现项目验收并拨付奖补资金。

 

 

 

 

 

 

 

 

 

新平县商务局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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