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6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时间:2025-10-28 09:10   点击率:18打印】【关闭

普丽苹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扬武镇赵米克村大寨子改造排水沟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所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走访,为解决问题,我局与扬武镇赵米克村进行了多次沟通对接及协调,因我分局已上划到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管理,人、财、物均由市级统筹和管理,我局难于解决你所提的20万元建设资金问题。为解决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局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项目,梯次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项目实施前,希望你们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非生态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的指导意见》,遵循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现有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常态化运行管


理制度,加强日常清理和维护,确保村庄内无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村庄内及周边排水沟渠通畅,沟渠、库、塘内不形成黑臭水体。

感谢你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20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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