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8 10:10   点击率:8打印】【关闭

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坡头村罗于达小组村容村貌提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提到的需要帮助坡头村罗于达小组村庄道路硬化提升村容村貌的需求,是为了不断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家乡,建议很好当前,因暂无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且县财政财力较为紧张,今年未能成功争取到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争取力度,积极向上请示汇报,全力争取资金支持,力争尽快推动问题解决。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努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早日解决您提出的建议。

此函。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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