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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颖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建成区生猪散养户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很好,加强县城建成区生猪散养户管理,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提升市容市貌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城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畜牧养殖污染问题,于2020年牵头制定《新平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明确规模养殖禁限养区和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全县畜牧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近年来,农业农村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桂山街道、古城街道多次深入花山公园大门右侧大卷槽、大营、酒房、沙河、下古城等小组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指导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违规饲喂泔水等问题,要求及时清理转运处理粪污,禁止污水直排,引导动员群众逐步退出养殖,仅2025年就开展三次专项工作。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养殖户和养殖量逐年减少。经调查,目前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有牲畜散养户57户,存栏牲畜700多头,极大地降低污染风险,但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明文规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针对的是规模化养殖,农业农村部门对散养户又无执法依据,只能开展引导和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工作。因此,加强县城建成区生猪等畜禽散养户管理需要多部门协同、政策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违规排放、拒不整改的散养户依法查处,同时兼顾散养户的合理诉求,将散养户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监管,定期巡查,防止问题反弹。我们将持续认真履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等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整治行动,逐步解决城区生猪散养污染问题。希望您多为农业(畜牧)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此函。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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