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8 11:10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肖颖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建成区生猪散养户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很好,加强县城建成区生猪散养户管理,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提升市容市貌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城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畜牧养殖污染问题,于2020年牵头制定《新平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明确规模养殖禁限养区和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全县畜牧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近年来,农业农村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桂山街道、古城街道多次深入花山公园大门右侧大卷槽、大营、酒房、沙河、下古城等小组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指导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违规饲喂泔水等问题,要求及时清理转运处理粪污,禁止污水直排,引导动员群众逐步退出养殖,仅2025年就开展三次专项工作。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养殖户和养殖量逐年减少。经调查,目前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有牲畜散养户57户,存栏牲畜700多头,极大地降低污染风险,但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明文规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针对的是规模化养殖,农业农村部门对散养户又无执法依据,只能开展引导和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工作。因此,加强县城建成区生猪等畜禽散养户管理需要多部门协同、政策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违规排放、拒不整改的散养户依法查处,同时兼顾散养户的合理诉求,将散养户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监管,定期巡查,防止问题反弹。我们将持续认真履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等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整治行动,逐步解决城区生猪散养污染问题。希望您多为农业(畜牧)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此函。

20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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