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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吴忠华、张艳春、龙俊明、何慧、 罗曼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醉驾预防 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禁止酒驾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精准发力,筑牢宣传“主阵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派出所、交管中队组建联合宣传队伍,主动深入辖区学校100所、村(社区)101个、企事业单位23家,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摆放警示展板等形式,向师生、群众和企业员工系统讲解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常识,重点剖析酒驾醉驾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在学校,民警以生动案例为切入点,引导学生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学校将酒醉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家庭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在村(社区)和企业,宣传人员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解读酒驾入刑标准、酒驾代价清单,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靶向施策,盯紧风险“高发区”。针对夜市摊、酒吧等酒驾醉驾高发场所,强化部门联动,采取“错峰宣传”模式,在夜间消费高峰时段主动上门,通过面对面宣讲、交流互动等方式,向摊主、店员及消费者普及酒驾的法律成本与安全风险。同时,与场所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履行提醒义务,对饮酒后欲驾车的顾客及时劝阻,从源头上减少酒驾隐患。 (三)源头管控,激活基层“神经末梢”。充分发挥村(社区)“五大员”、驻村工作队的基层治理作用,督促其在红白喜事、节日庆典等人员聚集的关键节点,提前介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提醒村民切勿酒后驾车。此外,聘请村里德高望重的乡贤、老党员担任“交通安全监督员”,依托其威望和影响力,对村民饮酒行为进行监督提醒,形成“群众自治+部门监管”的双重防控格局。 二、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协同共治工作机制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司法局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作配合”的原则,协商建立“依法行政、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运转高效”的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公安局加强酒醉驾查处力度;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结合本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宣传;县司法局加强酒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共同预防酒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强化路面交通管控,严查严处酒醉驾违法 按照局党委要求,各派出所、交管中队每周要组织开展夜查行动1次以上,加大对辖区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要求所有参战民警一律顶住人情干扰,避免“打招呼”现象发生。一是严查。以查处酒驾为切入点,加大路面执法管理力度,组织精干警力,坚持每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严格按照“零容忍、高压线、坚持依法处罚”的原则,延长查检时间,提高拦检频率,切实做到通行车辆不漏查、违法行为不漏处、所辖路面不漏管。二是严处。对查出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即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的一律吊销、能从重处罚的一律从重,抵制说情风,坚持“零容忍”,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三是严格曝光。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 2025年1至9月,共查处饮酒驾驶550起,醉酒驾驶100起 。 四、以案释法,引以为戒,起震慑作用 (一)典型酒驾交通事故案例引路。将辖区内近期发生的典型酒驾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梳理,通过大美新平、玉溪新平警方、玉溪交警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案例以“事故经过+原因分析+法律后果”的形式呈现,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群众直观感受酒驾带来的惨痛代价,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二)夜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醉驾。县公安局及时将落实党员、公职人员酒醉驾情况抄告县纪委进行查处。查处党员饮酒驾驶12人,公职人员饮酒驾驶3人;党员醉酒驾驶5人,公职人员醉酒1人,既是党员又是公职人员醉酒1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延伸宣传触角,切实将交通安全管理服务融入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的出行安全。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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