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新平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31 11:1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冯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桂山街道太平路段5户居民户房屋进行征收拆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领导一直重视城市建设,于2019年实施“美丽县城”17条道路提升改造时,太平路的提升改造也含在其中,该房屋已纳入征收计划,但由于财政资金困难一直未能实施。紧接实施县城补短板项目,该房屋征收同样在计划内,县人民政府于2025520日发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太平路中段房屋征收的通告》(2025年第1号),并于202564日至9日进行和房主结算兑现补偿款,房屋已拆除,该路段已建成通车。

感谢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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