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31 11:1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张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横山路部分路段绿化带、路灯和卫生责任区划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平县桂山街道横山路太平桥至秦淮酒庄段和新平富博工贸公司至新平龙泉茶业有限公司段的路边绿化带没有责任单位管理,公共绿化带被占用、路灯损坏照明不佳、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突出,情况是属实的。

县委、县政府领导一直重视和关注该问题,为解决该问题,于20191220日,县委领导主持召开新平县美丽县城项目建设专题会议时,就将横山路、山河路路灯建设问题纳入美丽县城项目建设一并实施,但由于资金困难未能实施。于20253月开始实施新平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已将该道路的路灯建设纳入新平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并实施。绿化带被私自占用和环境卫生问题,我局将向县人民政府汇报,督促相关部门纳入管理,根除存在的问题,恳请你谅解和支持。

感谢您新平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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