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厂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26 09:09   点击率:0打印】【关闭



   老厂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



(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部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征收土地信息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征收土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

批准服务信息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实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过程信息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及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监督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实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政府采购信息招标公告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资格预审公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公告期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终止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审批核准信息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三)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政策文件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规范性文件●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各类教育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公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学生管理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实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教师管理教师评优评先●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等行政奖励信息公示●任教30年乡村教师以上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实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教师职称评审●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最终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实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控辍保学●“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含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的总体情况,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总体就学情况)●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实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建档立卡户、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全杜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出生登记出生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收养、入籍等登记收养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注销登记死亡注销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服现役注销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迁移登记迁出、迁入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姓名变更、更正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性别变更、更正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暂住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0 居住证申领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1 居住证换、补领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2 居住证签注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3 居民身份证管理居民身份证申领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4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5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6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五)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部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综合业务政策法规文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配套政策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检查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文件《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配套政策法规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审核信息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信息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法规文件民政部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配套政策法规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审核信息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10 审批信息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11 临时救助政策法规文件配套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12 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13 审核审批信息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六)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客(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养老服务补贴80周岁及以上老人保健补助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内容和标准、补贴方式;补贴甲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客(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及服务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八五”普法规划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公示栏(电子屏)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八五”普法规划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公示栏(电子屏)

法律咨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合咨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站、便公

示栏(电子屏)
(八)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其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其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九)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就业信息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岗位信息发布1.招聘单位、2.岗位要求、3.福利待遇、4.招聘流程、5.应聘方式6.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求职信息登记1.服务对象2.提交材料3.办理流程4.服务时间5.服务地点(方式)6.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包括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1.培训项目2.对象范围3.培训内容4.培训课时5.授课地点6.补贴标准7.报名材料8.报名地点(方式)9.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职业介绍1.服务对象2.提交材料3.办理流程4.服务时间5.服务地点(方式)6.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职业指导1.服务对象2.提交材料3.办理流程4.服务时间5.服务地点(方式)6.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创业开业指导1.服务对象2.提交材料3.办理流程4.服务时间5.服务地点(方式)6.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1.活动通知2.活动时间3.参与方式4.相关材料5.活动地址6.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0 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1.对象范围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3.申请条件4.申请材料5.办理流程6.办理时限7.办理地点(方式)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9.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1 就业登记1.对象范围2.办理条件3.办理材料4.办理流程5.办理时限6.办理地点(方式)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8.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2 《就业创业证》申领1.对象范围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3.申领条件4.申领材料5.办理流程6.办理时限7.办理地点(方式)8.证件送达方式9.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3 创业服务创业补贴申领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村料、证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4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村料、证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5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1.文件依据、2.政策对象、3.补贴标准、4.申请条件、5.申请材料、6.办理流程、7.办理时限、8.办理地点(方式)、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10.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6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1.文件依据、2.政策对象、3.补贴标准、4.申请条件、5.申请材料、6.办理流程、7.办理时限、8.办理地点(方式)、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10.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7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1.文件依据、2.政策对象、3.补贴标准、4.申请条件、5.申请材料、6.办理流程、7.办理时限、8.办理地点(方式)、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10.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8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1.文件依据2.购买项目3.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4.购买主体5.承接主体条件6.购买方式7.提交材料8.购买流程9.受理地点(方式)10.受理结果告知方式11.咨询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十)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变更工伤登记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的确认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异地工伤就医报告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0 工伤保险服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1  务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2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3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4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5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6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7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18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十一)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巢道和載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乡级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县自然资源局老厂自然资源管理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口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口广播电视口纸质载体口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口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口精准推送■其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口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口广播











    电视■纸质载体■



2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县自然资源局老厂自然资源管理所电视■纸质载体■公开査阅点■政府服务中心口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口精准推送其他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庄规划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县自然资源局老厂自然资源管理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口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口广播电视口纸质载体口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口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口精准推送□其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作岀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自然资源局老厂自然资源管理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口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口广播电视口纸质载体口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口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口精准推送□其他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地法定公告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査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自然资源局老厂自然资源管理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口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口广播电视口纸质载体口公开査阅点□政府服务中心口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口精准推送■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地工作程序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测调査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相关材料,组织听证的,公布《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等;3.征地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个人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应予公开;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情况)[*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听证相关材料时限要求还应符合听证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老厂自然资源管理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口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口广播电视口纸质载体□公开査阅点□政府服务中心口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口精准推送■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具体见时效要求栏
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述信息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十二)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肉客(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公共服务事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十三)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解读主体;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回应关切主动回应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回复情况;公开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
回应关切互动回应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十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客(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对象认定认定结果认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     √

(十五)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客(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政策解读上级政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目标任务、主以及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本级政策解读、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计划实施任务分配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组织培训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部门文件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条件与标准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对象认定危改户认定程序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认定结果认定结果《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决策部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10 年度任务实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11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舆情收集回应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12 互动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民服务窗口等所便场

(十六)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杜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市政建设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市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公示栏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增、修复公共服务设施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城市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审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城市供水条例》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十七)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客(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商品管理不符合销售条件商品1.执法程序2.执法依据3.处罚决定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商品销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公示栏

(十八)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道和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依据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指导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政策依据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依据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依据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依据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十九)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

下基层辅导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

、导文出指众和群览层展基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二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照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依据;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XX省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行政许可类事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二十一)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政策及文件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业务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

部门和地方规章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查阅点

其他政策文件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工作计划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动态信息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行政管理安全生产我警提示信息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展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二十二)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纸质媒体、公示栏

部门和地方规章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纸质媒体、公示栏

其他政策文件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纸质媒体、公示栏

标准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纸质媒体、公示栏

备灾管理灾害信息员队伍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预警信息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

灾后救助灾情核定信息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灭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灾后救助救助审定信息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纸质媒体、公示栏

款物管理捐赠款物信息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纸质媒体、公示栏

10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1 工作动态工作信息防灾减灾救夹其他相关动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接进展情况及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二十三)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便民服务站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

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二十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政策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二十五)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載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乡级

行政法规规章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其他政策文件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扶贫贫困人口识别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对象贫困人口退出退出计划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围出机制的意见》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资金名称;分配结果《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目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扶贫资金年度计划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等)《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精准扶贫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时限、利率等情况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项目库建设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申报流程(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0        扶贫项目年度计划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全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1 
项目实施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减贫机制等)扶贫项目实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2        监督管理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77-7774336)《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第26页,共29页
(二十六)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客(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乡级
公共服务政策文件水利领域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公共服务重大决策预公开水利领域的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征集方式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公共服务回应关切对涉及到水利领域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及时回应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公共服务业务办理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公共服务水利规划本级本区域的水利领域专项规划、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取用水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取用水审批机关认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取水听证,定期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地下水管理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利用活动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档案《地下水管理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10 节约用水节约用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11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公示栏

      12 运行管理工程信息与运行安全水库(大坝)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责任人,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3 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工作县、乡两级河湖长名录,河湖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4 河湖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管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5 河湖管理河道采砂管理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禁采区和禁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6 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7 农村水利水电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排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运营情况、年度实施计划、建设条件、补助标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8 农村水利水电农村供水工程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19 农村水利水电农村水电工程小水电站生态需水监测数据,区域内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名称及创建进展《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20 移民管理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收的土地数量、土地种类和实物调查结果、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金额以及安置方案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收支情况,水库移民安置情况,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户核定登记情况《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
      21 监督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22 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23 水旱灾害防御水旱灾害防御防洪规划保留区,洪水预警信息、干旱预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24 水旱灾害防御水旱灾害防御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
25 水旱灾害防御蓄滞洪区运用蓄滞洪区运用后的补偿对象、范围和标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    √
26 水文管理水文监测与情报预报基本水文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
   √
27 水文管理水文监测与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预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28 三峡工程管理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三峡水库消落区、水域岸线、孤岛等管理要求,三峡库区地质安全警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29 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安全信息南水北调工程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边界、警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30 水资源调度调水工程信息本区域(流域)内调水工程引水量、调入水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31 水利科技水利科技面向基层需求的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信息及推广情况,水利科普工作开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老厂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示栏

老厂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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