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农村承包地和集体“三资”管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服务;监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的业务指导、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审核、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负责涉及农经领域的乡村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经济审计管理服务,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新平县农经局内设:办公室、农村财务与审计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股、农民负担监督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股、农村经济综合统计股等6个职能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县的农经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基本目标,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全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5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8.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收入267.11万元对比增加191.32万元,增加7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267.11万元对比增加191.32万元,增加71.6%;主要原因是:2021年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绩效项目共2个,金额167万元,2020年没有纳入县级预算的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8.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8.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8.43万元(本级财力458.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收入267.11万元对比增加191.32万元,增加71.6%;其中: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267.11万元对比增加191.32万元,增加71.6%;主要原因是:2021年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绩效项目共2个,金额167万元,2020年没有纳入县级预算的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8.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3万元,项目支出167万元,与上年支出267.11对比增加191.32万元,增加71.6%;主要原因是:2021年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绩效项目支出共2个,金额167万元,2020年没有纳入县级预算支出的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0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4.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7万元。 3.农林水支出370.7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203.77万元,农村社会事业1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7.4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7.4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3万元项目支出16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 1.工资福利支出267.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0.28万元,津贴补贴8.87万元,绩效工资10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4万元,住房公积金27.4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87万元,其中:办公费4.2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1.7万元,劳务费3.1万元,工会经费2.72万元,福利费1.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0.0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绩效项目共2个,金额167万元。其中:1、2021年度各项业务培训及“三资”管理补助经费6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2022年6月底前完成审计工作,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代理范围,实现集体三资管理不重不漏。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代理范围,实现集体三资管理不重不漏。确保三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按照每年15%的经济增长率增长,实现2022年底新平县农民人均所得达到15000元以上,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代理范围,实现集体三资管理不重不漏。确保三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2、2021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是: 到2023年初,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抵押担保等提供重要依据;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管理的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运用,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经局部门资产总额72.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51万元,固定资产5.1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1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7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月计提折旧费,本年度无新增固定资产。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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