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 530427004326004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建设。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重要农产品保供有力。一是抓好粮食生产大县创建。按照“稳面积、攻单产、增总量、保安全”的思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提升粮食产能,保持粮食生产总体稳定,确保粮食安全。二是畜牧产业持续发展。以生猪稳产保供为重点,强力推进德康生猪项目建设,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禽疫病防治、动物卫生监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牧科技推广工作,实现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一是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以“特色精品、生态高效”为目标,积极打造“精品果业”,通过发展特色优质水果,推广精品生产技术,建立标准示范基地,培育品牌拓展市场,全面提升新平水果品牌影响力。二是蔬菜产业稳固提升。加快发展精细热区冬早蔬菜和温凉地区夏季蔬菜,打造标准化蔬菜基地,全面提升蔬菜产业效益。三是甘蔗产业优化发展。优化推广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强化科技推广应用,做强做优蔗糖产业。四是茶药产业稳步发展。在巩固茶叶面积的基础上,有效推进低效茶园改造、品种改良、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五是渔业生产稳定发展。强化渔业监管,推广稻田养鱼,促进渔业发展,与去年持平。 3.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二是德康生猪养殖项目稳步推进。三是“一县一业”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2021年“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工作,项目共包括七个大项19个子项工作点,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始实施,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省级动态评估。四是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五是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六是国家数字化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柑橘品种),完成初设,首批云南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项目配合县委网信办有实有效推进。 4.重点工作齐头并进。一是抓好市场主体培育。新增培育农业企业547户,完成市级541户任务的101.11%;农业龙头企业36户(1户国家级、8户省级);共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有404个,规范申报认定家庭农场和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认定家庭农场754家。创建县级家庭农场13家;市级家庭农场6家;申报省级家庭农场6家。二是抓好农业固投和招商引资。牵头组织入库的项目8个。三是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到县域内的古老、珍稀、特有、名优农作物品种和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的信息362份,征集到本地古老品种资源46份(种子类型)。 5.绿色发展成效明显。一是持续开展“绿色食品牌”打造。围绕做强一流玉系“绿色食品牌”工作,共组织申报32家企业79个产品。二是大力推广绿色生产及防控技术。三是结合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项目做好粪污还田利用。全县完成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备案数137户。 6.科技支撑稳固铸牢。一是试验示范全面开展。组织实施省、市、县级玉米、水稻等农作物新品种联合体区域(生产)试验、企业引种试验、自主试验及品种展示示范评价共计28组,品种199个,面积40.50亩。二是科技培训全面开展。完成农业系统各类培训402期8,780人,妇女1,905人,少数民族7,253人,脱贫地区人数588人,建档立卡脱贫户人数115人。其中: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4个班共计202人。 7.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一是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县124个行政村、1,464个自然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严格执行村庄保洁制度上墙,自然村有效执行比例达100.00%,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二是脱贫地区规模化产业发展示范点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以紧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促进低收入人口产业发展收入持续增加。 8.农业生产安全扎实开展。一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定量检测460批次,完成任务数的102.20%;完成农残快检1,690批次,完成任务数的105.60%。“瘦肉精”抽检猪1,365头、牛248头。全县未发生食品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全面开展动物疫病防控。非洲猪瘟防控全面展开。三是惠农政策积极落实。四是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有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与执法监督股、发展规划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8人(离休0人,退休8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50,534,621.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838,970.02元,占总收入的96.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95,651.38元,占总收入的3.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149,638.86元,增长70.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082,307.67元,增长66.19%;其他收入增加4,067,331.19元,增长647.3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省、市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及增加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5,00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4,067,041.79元,增长646.9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种养业工作经费拨入935,149.13元,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专项资金3,635,502.25元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50,372,051.22元。其中:基本支出31,876,852.86元,占总支出的21.20%;项目支出118,495,198.36元,占总支出的78.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178,684.59元,增长45.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14,899.47元,增长2.95%;项目支出增加46,263,785.12元,增长64.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全县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稳健发展,安排了2021年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强制免疫疫苗经费、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保费县级补助专项资金、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补助经费等15个急难险项目及“一县一业”等专项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76,852.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14,945.23元,占基本支出的91.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1,907.63元,占基本支出的8.04%。 上年相比增加914,899.47元,增长2.95%,其中:1.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66,103.07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正常调入调出增减变动及支付2022年绩效工资及工资正常晋升所致;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48,796.40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人员下乡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495,198.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263,785.12元,增长64.0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省、市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及政府基金拨款收入增加,相应项目支出也增加及安排了2021年度部分急难险项目工作支出。 2022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22,878.00元,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党建工作。 2.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000.00元,用于保障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李钊科技特派员专项工作。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000.00元,用于保障2022年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工作。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5,000,000.00元,用于新平彝族傣自治县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产业化项目补助。 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7,504,198.10元,用于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助资金、2021年省级粮食专项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等专项工作。 6.病虫害控制支出1,575,800.00元,用于保障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采购疫苗等业务专项工作。 7.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01,493.60元,用于2021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 8.行业业务管理97,520.00元,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补助工作。 9.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3,818,733.25元,用于小额信贷扶持畜牧业发展贴息经费、整县推进农作物秸秆利用中央补助等专项工作。 1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25,310,173.00元,用于省级农业发展市场与信息化建设专项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专项工作。 11.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81,014.00元,用于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财政补助、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等专项工作。 1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00,000.00元,用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专项工作。 13.农田建设支出34,475,437.00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补助工作。 14.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531,820.00元,用于2021年度国家农业绿色先行区建设项目专项工作、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果蔬茶等特色产业高质高效行动项目专项工作。 1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226,131.41元,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水稻、玉米保费补助专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38,970.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1%。与上年相比增加43,082,307.67元,增长49.0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省、市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其中包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助资金及“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拨入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1,51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58,310.6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33,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1,18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11,185.3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商品服务支出32,000.00元,资本性支出8,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22,968,22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385,929.1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862,865.7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1,148.00元,资本性支出6,588,28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95,1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95,17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3,450.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4,976.9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47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4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3,450.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4,97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4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县内公务接待活动,规范公务接待的标准,控制接待规模和范围;公务用车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变动不大。 比上年相比减少6,585.07元,下降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93元,增长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02.00元,下降8.79%。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的标准,控制接待规模和范围但2022年外县来访人员增加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变动不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日常相关工作开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一县一业”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相关项目验收省、市级来人来访等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4,328.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169,287.16元、印刷费4,298.30元、水费18,742.50、电费43,080.15元、邮电费28,294.84元、差旅费309,040.80元、维修(护)费29,000.00元、会议费14,337.00元、培训费21,006.00元、公务接待费64,027.00元、劳务费367,200.00元、福利费137,71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974.93元、其它交通运输费185,803.00元、办公设备购置40,520.0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30,853.39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开展项目工作及安排了2021年部分急险难项目工作,人员下乡较多仅差旅费一项增加31,898.99元,2022年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其它机关运行费用大部分有所减少,但都与历年相差不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39,807,604.43元,其中,流动资产15,476,970.39元,固定资产18,820,826.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56,045.00元,无形资产4,353,762.34元,其他资产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11,172,848.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16,211.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97,1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584.94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606.0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6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 53042700432600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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