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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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办通〔202433号)文件要求,主要职责不再阐述。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依《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办通〔202433号)文件要求内设机构不再阐述。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县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3.新平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

4.新平县农机化和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5.新平县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6.新平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

7.新平县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8.新平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9.新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依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20243号)和《新平县机构改革县级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精神,2024628日印发了《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新机编〔202456号)。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7人(离休0人,退休117人)。年末遗属15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69.75亿元,同比增3.60%,增速全市排第2位;第一产业增加值37.50亿元、同比增3.5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58.0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0%,增幅高于全市(6.40%0.60个百分点,排名全市第1位。

(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一是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在“稳面积、提单产、降损耗”等方面下功夫,全年完成粮食种植面积52.49万亩,粮食总产18,453.30万公斤。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123.62万元。二是畜牧产业持续发展。发展精细化综合加工,建成36.00万吨德康饲料厂,推动生猪养殖、饲料生产、肉制品加工等生猪产业链延伸发展。全年完成存栏生猪28.93万头,出栏生猪40.51万头;肉蛋总产5.58万吨,畜牧业现价产值16.20亿元。

(二)高原特色产业稳健发展。一是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服务功能,增强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抓基地,建设施,不断提升水果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全年完成水果种植面积30.26万亩,产量49,005.90万公斤,产值220,899.40万元。其中:柑桔种植面积19.18万亩,产量40,588.30万公斤,产值170,471.90万元。二是蔬菜产业稳固提升。以发展反季节蔬菜和秋冬蔬菜为重点,加大高品质蔬菜推广和品种繁育,打造“红河谷—绿汁江”热区蔬菜基地。全年完成蔬菜种植面积21.48万亩,产量39,690.00万公斤,产值108,842.00万元。三是甘蔗产业延链发展。围绕“甘蔗种植、蔗糖生产、纸制品制造”的蔗糖纸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打造“高糖、高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地。落实种蔗面积43,563.00亩。2023/2024年榨季,甘蔗总产量14.16万吨,总产值1.10亿元。预计2024/2025榨季产量18.10万吨、产值1.00亿元。四是茶药产业稳步发展。完成茶叶种植面积4.23万亩,产量238.81万公斤,产值6,857.10万元。完成中药材种植面积4.01万亩,产量879.20万公斤,产值9,860.80万元。

(三)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突破发展。一是高标准建设农业产业基地。全县有农(林)业产业适度规模种植基地1,223个、面积23.78万亩、产量28.40万吨、产值14.76亿元,农业基地化率21.00%,土地流转面积26.00万亩,土地流转率25.30%2024年认定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386个,被认定为市级基地130个,组织申报省级基地10个,实现农业基地转“四上”企业30个,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加强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培育农业企业2,512户,培育农业龙头企业61户(国家级1户,省级9户,市级9户,县级42户),新增14户。农业企业、龙头企业培育数量和净增数量分别排名全市第1位。三是抓实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农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是84个,完成投资11.48亿元,完成市级考核县级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24.76%,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考核。共谋划2025年农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10.4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2亿元。招商引资项目共谋划12个,总投资26,865.00万元。四是全力打造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投资12,025.00万元打造新平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完成建设冷库43座和柑橘选果生产线18条,实现加工产值11,214.00万元,同比增长50.30%1.40农产品加工企业(户)完成加工产值155.67亿元,同比增长16.50%。产加比达1:2.15。五是加快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全县“三品一标”有效认证累计45家企业112个产品,认证面积达10.93万亩,核准产量达19.83万吨,实际产量16.06万吨,产值达110,949.38万元;粪污综合利用率90.46%。六是持续推进农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完成地膜残留监测采样25个样方,建立农膜回收点5个,全生物降解膜建立核心区2,900.00亩,辐射带动7,100.00亩。七是强化农业品牌培育和推介。完成认定“一村一品”专业村镇63个,新增24个,增61.50%。“新平柑桔”“花腰龙橙”“被农业农村部列为2024年农民丰收节”土特产“推介,”褚橙“被省农业农村厅列为”打造乡村消费新场景、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典型案例。

(四)以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为抓手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千万工程”全面开展。制定方案、成立专班、争取资金、挂图作战,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统筹资金1,432.75万元。接续推进新平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23.00万元,完成总投资76.20%。建成三星级以上美丽村庄8个,5个“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通过市级复核,打造提升村266个、绿美乡镇1个、绿美村庄2个。二是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推进。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提升涉及11座目标任务。录入云南省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平台公厕1,392座,录入户厕52,083座,卫生户厕覆盖率95.58%以上。

(五)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锁定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3,53612,047人,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实现全覆盖,”三类“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4891,568人。完成投资4,201.00万元,项目开工、实施、完工分别为444444个,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518.00万元发展产业,实施产业项目23个。二是全力拓展农民就业创业空间。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364人,建成就业帮扶车间10个,吸纳就业969人。举办电焊工、中式面点师、农业技术、种养殖技术等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268人次,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三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采取盘活资产、股份合作、服务创收等运行模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0.00%达到15.00万元以上。组织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服务公司,全县完成村(社区)创办现代农业服务公司挂牌成立122家,公司形式为独资88个,入股24个,合作4家,已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个数42个。

(六)强化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在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面积9.51万亩,截至12月底,完成5.38万亩,占建设面积的56.57%;在建项目到位上级资金29,387.00万元,支付17,467.30万元,支付率59.44%。二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4.57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23.21万亩;完成新型肥料技术推广面积53.14万亩,完成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8.46万亩;完成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5组,完成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5组。完成协同采样13个点,采集13个农产品;完成国控采样点位2个,采集3个土壤样品,2个农产品样品。三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照国家下发的样点布设任务,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807个,其中:表层样点1,777个、剖面样点30个,完成率为100.00%

(七)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一是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联合体试验、自主试验及品种展示示范共计40组,参试品种200个,面积50.00亩。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加快主要作物良种和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00%以上。二是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褚橙科技小院、农民院士服务站、柑橘产业工作站、智慧农业工作站等科研平台作用,针对企业、农民的需求,开展多元指导,提高农户技术水平。三是加强先进适用农机推广应用。全县共投入大中小型拖拉机32,600/套,完成检修各类农业机械10,980台(套)。完成农机化作业总面积80.96万亩,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57.00%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监管。一是积极开展肉食品监管。定期开展养殖场(户)巡查,规范免疫档案和牲畜耳标佩戴,生猪免疫标识率达90.00%,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和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全县未发生食品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全面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及常年补免工作,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维持在90.0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00%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100.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00%以上。畜禽疫病死亡率控制在猪3.00%、大牲畜1.50%、羊2.00%、家禽6.00%以内。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县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581批次,其中监督抽查347批次,风险监测234批次;对抽检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检打联动,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四是积极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全年共立案调查30件,行政处罚罚没金额3.09万元,处罚到位率86.67%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48,776,442.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047,192.65元,占总收入的99.7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29,249.99元,占总收入的0.2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3,430,460.70元,增长36.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834,210.71元,增长36.9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29,249.99元,增长629.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20243号)文件,2024328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一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分流,有13人调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二是在编车辆1辆,划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三是退休人员4人,划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四是编外人员2人,划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五是遗属补助人员2人,划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82,263,912.01元的政府性基金,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8,124,045.01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抢险应急工程项目资金64,139,867.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49,719,442.64元。其中:基本支出41,023,194.08元,占总支出的11.73%;项目支出308,696,248.56元,占总支出的88.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4,719,402.24元,增长37.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84,587.33元,下降3.72%;项目支出增加96,303,989.57元,增长45.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调度有限,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2024年未形成支出。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20243号)文件,2024328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新平县乡村振兴局账务不再独立核算;预算安排82,263,912.01元的政府性基金,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8,124,045.01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抢险应急工程项目资金64,139,86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23,194.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433,024.65元,占基本支出的96.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0,169.43元,占基本支出的3.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696,248.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1,664,045.01元。

1.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0,300,000.00元,用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预算12,000.00万元。项目地点涉及6个街道办(乡镇)12个村委会,分别为戛洒镇米尺莫、磨刀、腊戛底村委会,新化乡鲁一尼村委会,建兴乡挖窖、盘龙村委会,扬武镇顺水、马鹿寨村委会,古城街道古城、纳溪、昌源社区,漠沙镇西尼村委会。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4,400.00亩,土壤改良45,000.00亩,新建蓄水池410座,新建输水管道265.2千米,新建田间道路114.2千米。通过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95.00%及以上,耕地质量得到逐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90.00%及以上,受益群众满意率90.00%及以上。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抢险应急工程项目资金项目经费64,139,867.00元,用于偿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抢险应急工程。

3.新平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经费31,236,209.01元,用于10个乡(镇)、2街道办,122个村(居)委会、1,406个村民小组、49,446户农户。共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29,889.13亩,亩补贴标准49.59/亩,兑付补贴资金31,236,209.01元。

4.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0元,用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预算12,000.00万元。项目地点涉及6个街道办(乡镇)12个村委会,分别为戛洒镇米尺莫、磨刀、腊戛底村委会,新化乡鲁一尼村委会,建兴乡挖窖、盘龙村委会,扬武镇顺水、马鹿寨村委会,古城街道古城、纳溪、昌源社区,漠沙镇西尼村委会。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4,400.00亩,土壤改良45,000.00亩,新建蓄水池410座,新建输水管道265.2千米,新建田间道路114.2千米。通过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95.00%及以上,耕地质量得到逐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90.00%及以上,受益群众满意率90.00%及以上。

5.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柑橘品种)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00元,用于提升柑橘产业规模化、绿色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智慧化水平,构建更加完善的新平柑橘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6.新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4,826,813.41元,用于2022年新平县扬武、建兴等5乡镇尼鲊、磨味等5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项目概算总投资6,500.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6,270.00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30.00万元。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4.18万亩(含高效节水0.83万亩),项目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生产综合能力明显提升,耕地质量、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

7.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2,187,500.00元,用于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实施禁牧草原50.13万亩、草畜平衡草原337.11万亩,补奖资金发放对象及金额的准确率须达100.00%;实现全县草原承包户政策性增收12,187,500.00元,户均增收219.90元,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783,280.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568,540.70元,增长4.55%,完成年初预算的361.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1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79.72%。其中: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2,418.25元,用于支付主题党日党员活动费用、党建报刊的征订、退休支部培训费、退休支部书记委员补助等费用。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有限,部分费用未在当年形成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2,62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完成年初预算的66.95%。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04.00元,用于退休人员生病慰问、死亡慰问等费用;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慰问。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7,092.64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516.54元,用于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39,812.80元,用于死亡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等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有限,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和2024101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未形成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8,26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完成年初预算的83.91%。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51,595.55元,用于行政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13,416.00元,医疗保险(行政)包括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1,538,179.55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39,331.49元,用于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69,762.00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7,577.22元,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54,841,12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8%,完成年初预算的438.19%。其中:

2130101行政运行22,557,663.32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260,557.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381.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1,724.50元;

2130104行政运行7,689,858.52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414,999.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859.48元;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428,206.60元,用于新平县20222023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资金支出2,270,000.00元、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5,324.40元、新平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资金支出3,893,058.00元、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支出49,824.20元、新平县农民院士科技服务站运行费用项目资金120,000.00元、新平县农民院士科技服务站建站保障经费50,000.00元;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68,167.00元,用于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39,727.00元、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28,440.00元;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36,410,682.07元,用于新平县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补助经费支出4,504,821.86元、新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资金支出43,340.20元、新平县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粮经协作)专项资金支出4,690.00元、新平县2023年省级粮经协同(烟后玉米)示范项目资金支出23,400.00元、新平县杂交稻旱种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7,160.00元、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支出19,683.00元、新平县2023年油菜扩种项目资金支出112,500.00元、新平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出31,236,209.01元、新平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经费支出66,348.00元、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资金支出5,000.00元、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77,530.00元;

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000,840.00元,用于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柑橘品种)资金支出20,000,000.00元、新平县柑桔产业发展设施条件提升项目资金支出840.00元;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5,348,400.00元,用于新平县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建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348,400.00元;

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13,561,400.00元,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补助资金支出12,187,500.00元、新平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尾款支付资金支出1,323,900.00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

2130148渔业发展28,500.00元,用于新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支出28,500.00元;

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121,360,000.00元,用于新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060,000.00元、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00元、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90,300,000.00元;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37,491.00元,用于2021年国家农业绿色先行区建设项目资金支出433,571.00元、新平县2022年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经费支出3,920.00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80,000.00元,用于新平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支出2,140,000.00元、新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40,000.00元;

2130505生产发展2,472,080.00元,用于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平县2024年村级公益性岗位项目)支出1,200,000.00元、新平县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补助)支出214,500.00元、新平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057,580.00元(新平县2024年就业培训费250,080.00元、新平县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556,500.00元、新平县2024年村级公益性岗位项目41,000.00元、新平县2024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210,000.00元);

2130506社会发展239,500.00元,用于2023年结余结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支出239,500.00元;

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1,366,985.74元,用于新平县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平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700,513.00元、新平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平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666,472.74元;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3,015.00元,用于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4年项目管理费)支出63,015.00元;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4,628,330.90元,用于新平县农业保险(水稻、玉米)保费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302,080.00元、新平县2024年中央、省市级农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支出6,084,350.00元、新平县2024年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专项资金支出5,477,974.66元、新平县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柑橘、甘蔗)保险项目资金支出763,926.24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20243号)文件,2024328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新平县乡村振兴局账务不再独立核算;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未在年初预算批复范围内。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8,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完成年初预算的66.22%。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2,328,850.00元,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动有限,2024712月的住房公积金未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00.00元,决算为294,33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89元,下降0.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000.00元,决算为248,657.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48%,完成年初预算的7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45,6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52%,完成年初预算的65.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646.11元,增长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67.00元,下降26.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6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667.00元,下降26.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1,29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4.89元,下降0.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000.00元,决算为248,657.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42,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财政资金调动有限,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形成支出;

2.贯彻执行《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646.11元,增长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61.00元,下降30.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6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961.00元,下降30.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贯彻执行《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日常相关工作开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一县一业“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市级调研、督查、验收相关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04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4.00元,增长307.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040.00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用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的新财字〔202412021年新平县平甸、新化等4个乡(镇)白鹤、者渣等4个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列支公务接待费的依据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第八条规定,可以从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监测、项目验收等必要的费用;

2.项目年初有预算,但预算在其他部门经济科目,年中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调剂其他部门经济科目列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94.00元,增长307.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40.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294.00元,增长307.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用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的新财字〔202412021年新平县平甸、新化等4个乡(镇)白鹤、者渣等4个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列支公务接待费的依据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第八条规定,可以从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监测、项目验收等必要的费用;

2.项目年初有预算,但预算在其他部门经济科目,年中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调剂其他部门经济科目列支。

3.公务接待费3,0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02.00元,是对202210月记账15号凭证列支958.00元、202212月记账31号凭证列支864.00元、202212月记账34号凭证列支880.00元的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市级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调研、督查、验收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309.95元,比上年增加204,179.56元,增长18.39%,主要原因是依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20243号)文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新平县乡村振兴局人员进行分流,有13人分流到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导致相应的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5,785.04元、水费15,141.00元、电费38,262.25元、差旅费219,506.40元、会议费19,257.00元、培训费11,632.00元、公务接待费40,294.00元、工会经费112,000.00元、福利费91,8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657.76元、其他交通费用210,225.00元、办公设备购置41,724.5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54,214,542.56元,其中,流动资产47,138,530.41元,固定资产4,710,962.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65,049.5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37,226.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24,371.30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5项,账面原值700,85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833.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223.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4,223.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1402444146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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