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4〕1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因人员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AB角工作制作如下调整:
一、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丁全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春宏
分管县政府督查室、县金融办、县应急办、县人防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自身建设工作。
协管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
联系县人大工作。
负责协调县总工会、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金融、保险部门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丽娟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县侨台办、县档案局、县史志办、县保密局、县行政学校、县妇儿工委、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政协工作。
负责协调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文联、县工商局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解凌云
分管县招商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协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副县长:代永林
分管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旅游产业办。
负责协调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新平支公司工作。
副县长:自福庄
分管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管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
负责协调县工商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新平支公司、县邮政局及通信部门工作。
副县长:李顺平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协管县政府法制办。
负责协调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中队、省第三劳教所新平分所工作。
副县长:龙家寿
分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新平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粮食局、县烤烟生产办公室、县畜牧产业办、县核桃竹子产业办、县蔗糖产业办、县柑桔产业办、县蔬菜产业办、县茶叶药材产业办、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理局、县农经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县委新农办。
负责协调县烟草公司、县气象局工作。
副县长:杨雪波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负责协调新平公路管理段、新平公路路政大队、新平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玉交集团新平分公司。
二、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
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实行“AB角工作制”,即互为AB角的县人民政府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联系工作。具体如下:
县长李丁全与常务副县长李春宏互为AB角;
副县长王丽娟与副县长解凌云、代永林互为AB角;
副县长自福庄与副县长杨雪波互为AB角;
副县长李顺平与副县长龙家寿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