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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11-27 16:11   点击率:1626打印】【关闭




新政发〔20175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普光照同志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县政府法制、扶贫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农经局、乡镇企业局)、县林业局、水利局、新平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烟叶生产办公室、城乡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县委新农办、县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气象局。

刀文高同志

分管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分管联系部门不变。

分工协作关系为:普光照—普红青,王丽娟—李玉琼,杨雪波—巨立中—刀文高,杨德先—彭洲运。

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工作分工不变。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分工联系工作。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1123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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