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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函〔2020〕148号 关于调整新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22 15:12   点击率:4145 【打印】【关闭】


新政函〔2020〕148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职能,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现将调整后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各成员单位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文举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赖朝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富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定周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俊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高  山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可永森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代旭中   县民政局局长

李永安   县司法局局长

封云中   县财政局局长

李德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诚民   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局长

刘  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成永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绍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云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曙诚   县水利局局长

刘枝兰   县商务局局长

曹佳妮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蒋建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邱发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吴建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普匡云   县审计局局长

普  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普正伟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自华   县统计局局长

李  勇   县扶贫办主任

李云海   县信访局局长

杨  娟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朱鹏飞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家杉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新平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赖朝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富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新平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措施,指导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协调政府网站建设及维护,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提供政务公开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负责对新平县各单位网站更新情况的统计,并于每季度月末将各单位网站公开情况(含每月是否及时更新、更新数量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错误、空白栏目等)提交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年底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评4分的计分及扣分依据;对各单位网站政务公开不规范、出现错字、错误报道等情况及时开展告诫提醒,若存在屡犯不改或情节严重(如被中央、省市网站巡查单位通报)的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启动问责、处罚等有关程序。

新平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编制单位政务公开指南及目录,撰写政务公开年度报告,于每年12月底将指南目录、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盖章后报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办信息股),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明确专人,担起责任,严格审核网站发布信息,按时、足量更新信息;各单位开展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必须做到重点项目进度每月网站公开,重要事项及办理进度每月网站公开;重要通知立发立公开,重要文件解读于重要文件印发的3个工作日内公开。

 

附件:新平县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名单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

新平县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名单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信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桂山街道办事处、古城街道办事处、平甸乡人民政府、扬武镇人民政府、新化乡人民政府、老厂乡人民政府、戛洒镇人民政府、水塘镇人民政府、者竜乡人民政府、漠沙镇人民政府、建兴乡人民政府、平掌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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