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地点现场安全审核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15 16:12   点击率:20打印】【关闭

为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新平县启动20172018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现场审核工作。

现场审核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对全县申请烟花爆炸零售经营的零售户是否符合新平县(2016-2020)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点规划、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零售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经营场所是否为独立销售间、是否存在 “下店上宅”和“前店后宅”、是否配备有消防器材和现场是否张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全县共有91家零售经营点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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