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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新要求,着眼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处分规定》对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等作出全面规定,是开展事业单位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考、奖、罚”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为认真抓好《处分规定》的贯彻落实,12月4日,新平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局五楼会议室进行专题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处分规定》共六章四十五条,分别是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主要明确处分种类和受处分的后果。第三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主要明确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及适用的处分。第四章“处分的权限和程序”,主要明确处分的权限、程序和处分决定的内容。第五章“复核和申诉”,主要明确复核、申诉的程序和时限。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纪律要求等相关事宜。 局党委书记、局长邱兴喜要求:《处分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确保《处分规定》顺利实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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