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素养,准确掌握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修订的内容,做到严格规范执法。1月5日上午,新平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专题培训,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此次培训。 培训紧扣《办法》核心条款,由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负责人重点解读,并对行政处罚种类、管辖、程序以及执行和备案等进行重点学习。对照旧法与新法的不同,详细解读涉及的修改内容以及实际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注意事项,对严格落实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执行等全过程、各环节进行逐一解读。与会人员围绕实践中遇到的隐患整改复查、案件移交、事实认定、证据标准等问题展开讨论,分享实战经验,交流实用技巧。 此次培训突出“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既强化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又明晰企业安全红线。培训会强调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下一步,新平县应急管理局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相关业务培训,力求内容丰富详实,贴近实际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效筑牢安全生产法治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