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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民政局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是困难群众中最困难、最脆弱的群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中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制度。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截至2021年8月,全县共有特困救助供养人员768人,其中集中供养221人,累计发放6138人次606.16万元,其中累计发放照料护理补贴91.48万元。 我县民政工作人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充分认识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加大宣传全面排查。县乡民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精神实质,掌握要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通过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开设服务咨询点、进村入户等方式宣传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浓厚氛围。并确定专人,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照要求,全面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的有关情况调查、核实,使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群众及时享受供养待遇。 二是落实特困人员主动发现机制。依托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及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村(居)干部、民政协理员、村民小组长、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的作用,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并协助其申请救助供养,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救助。 三是严格特困人员申请审批。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一步对申请人员的劳动能力、收入来源、财产状况、法定义务人及履行义务能力情况进行具体明确,简化申请办理程序。日常按照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做到应养尽养、应退尽退,2021年1-8月新增特困救助供养人员26人。 四是全面掌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对全县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全面复核评估,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等级确定其应享受的照料护理类别。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民政干部对散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进行一一摸底调查,通过动员部署,2021年1-8月新增特困救助集中供养人员23人。 五是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明确委托照料人,签订照料护理协议,落实相关人员职责。以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着力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截至2021年8月,累计签订照料护理协议54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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