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殡仪馆充分发挥殡葬改革主体作用
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建设一个符合现代殡仪服务要求的殡仪馆是推进殡葬改革的前提。新平为推进殡葬改革,遏制乱埋乱葬,节约土地资源,改变丧葬行为,消除封建传统陋俗,净化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火葬率,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早在2007年3月就决定规划建设新平县殡仪馆。经过多方争取和筹备,殡仪馆建设于 2010年4月正式开工,2011年6月殡仪馆主体建设基本完工,11月殡仪馆为丧属提供殡仪活动场地,2013年4月全面投入运行。建成的县殡仪馆占地12亩,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资1100万元。殡仪馆投入使用后,自2011年11月起,县城各医院停止使用灵堂(太平间),禁止在医院设灵堂、县城交通沿线及公共活动场所办理丧事活动,殡仪馆向丧属提供殡仪活动场所及遗体接运服务,减少城区游丧活动。目前,城区附近广大群众治丧行为已经形成自觉行动主动到殡仪馆办理。截至今年5月31日,新平殡仪馆为群众提供治丧服务达261场(次);提供遗体接运服务101次,火化遗体143具;帮助骨灰寄存20个,遗体冷藏29具;穿衣整容化妆5具;运送骨灰服务12次。为全面推进新平殡葬改革工作发挥了主体作用。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突出殡仪馆的主体作用,新平县还将在今年内投入200万元资金在原有一台火化炉和一辆接运遗体殡仪车的基础上再新增购买一台火化炉和2辆殡仪车(遗体接运1辆、骨灰接运1辆),为2015年3月1日火化区火化率达100%做好充分准备。
(新平县民政局:周纯)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民政局 发布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