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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6-23 08:06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新平县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2014年,新平县重新修订印发了《新平县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491号),农村医疗救助年救助总额上限提高到6000元,城市医疗救助年救助总额上限10000元,患规定的20类重特大疾病的特定困难群众年救助金额可达15000

上半年支出资助城乡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共计122.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参保5513,支付医疗救助金37.4万元;农村居民参保14434,支付医疗救助金85.3万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民政局 发布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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