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民政局
多措并举着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新平县民政局多措并举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审批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政社分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职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督促指导各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根据章程,到期开展换届、履行换证手续、完善备案制度,进一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对前来咨询政策的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有关规定和审批流程,书面写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时限,一次性告知群众;对已受理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坚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逐项信心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环节,耐心讲明原委,提出整改意见;对确实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不讲人情、不看面子,坚决不予登记,确保登记质量。
三是积极培育新社会组织发展。以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为重点,积极培育新社会组织发展。该局依据规定,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做到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对不该登记的一律不予登记,严把登记入口,实施重点发展。对于发挥作用好的社会组织,引导其完善、巩固、扩大、创新,尽快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对于发挥作用不好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整改,使其在短期内达到行业协会规范化基本要求;对于无办公场所、无活动经费、无专职人员、长期不开展活动甚至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依法注销或撤销。
四是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议事、选举、机构、财务、人事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公众投诉制度,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和市场化,公务员不得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确因工作需要须兼职的,应当报经组织部门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逐步实现社会组织自愿举办、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
五是注重年检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加强年度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年检工作实行“五个到位”,即:组织工作到位、宣传工作到位、指导服务到位、规范执法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切实把年检作为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严格年检程序,确保年检质量;对未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及时下发催办年检通知书;逾期拒不办理的,责令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拒不办理注销的,依法予以撤销;对发现的未经登记而擅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首先调查、了解、劝说,下发停办通知书,逾期不执行的,依法予以取缔,从而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使社会组织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是改善工作水平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切实履行职能,逐步从登记管理向登记服务转化,加强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提升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服务效能。同时,对工作人员加强执政为民、廉洁从政教育,树立审批和管理就是为社会组织服务的思想,并附以工作制度约束,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坚决杜绝“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和“吃卡拿要”等现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今年,我县共新增社团11个、民办非企业1个。目前,新平县已登记和备案管理的社团104个、民办非企业32个,它们活跃在社会的基层,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出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平民政局:罗永云)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民政局 发布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