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新平县出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8-09 14:08   点击率:13打印】【关闭

    为加强全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及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新平县民政局于近日制定出台了新平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该管理办法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投资计划、项目申报、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的验收、项目资金的管理、项目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办法》的出台,为全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规范依据,起到了规范建设的指引作用,将改变过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无规范标准的历史。

据了解,这是目前为止,新平县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提出最全面和最具体的一个管理办法,也是全市民政系统首家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提出规范管理办法的县区民政局。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民政局 发布人:周纯
上一篇:新平县召开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促进会
下一篇:新平县桂山街道“三到位”超额完成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收缴工作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