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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通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10-21 17:10   点击率:16打印】【关闭

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

根据《新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新平县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2016年度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核范围

2016年度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家庭。

二、复核方式

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小组、村(社区)提出复核申请,并在《新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复核名册》上签字。

三、复核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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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所在小组、村(社区)提出复核申请,对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通告。

 

 

新平县城乡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021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民政局 发布人:周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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