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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正式启动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来,我县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在省、市地名普查办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力以赴做好地名普查各项工作,完成动员部署、填写地名登记表、外业采集地名信息和内业修改完善补充地名信息、地名成果表审核和自查等地名普查阶段的工作,即地名普查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面推进新平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历时近三年的努力,全面摸清全县30多年来地名变化情况,完成全县地名普查第一阶段的工作,最终形成11大类74个子类的地名信息5035条,其中陆地水系203条,陆地地形319条,行政区域14条,群众自治组织124条,非行政区域50条,居民点1576个,交通运输设施746条,水利、电力设施982条,纪念地、旅游景点167条,建筑物32条,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822条,历史地名223条。少数民族语及方言读音1075条,地名标准化处理76条,设置重要地名标志183块,制作地名标志登记表137份,数据库录入多媒体信息5035余条。 新平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取得九项成果,一是建立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将普查中通过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登记的地名信息,实地勘测的实体地名信息及更新的地理实体多媒体采集信息,统一录入国家地名管理系统,实现地名信息电子化管理;二是编制新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三是形成新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5035份;四是标绘1:50000新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图18幅;五是形成新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137份;六是形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3份;七是形成新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76份;八是编制跨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录、图、表;九是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成果的取得,为我县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规范、高效的地名服务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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