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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民政局创建平安家庭工作情况材料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8-03 15:08   点击率:29打印】【关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在平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唯有家庭平安,社会才能真正地实现和谐;唯有家庭稳定,才能有效促进社会肌体健康。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能忽视家庭的作用,抓好家庭平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民政为民”的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部门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领导为成员的县民政局“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负责统筹和协调本局本系统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本部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部门职责扎实抓好全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二、发挥部门职能,提供社会保障

为使全县特殊困难家庭感受社会的温暖,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社会保障救助工作。

一是加强孤儿及孤寡老人的救助工作,确保他们基本生存权。认真落实孤儿及五保供养政策,把符合供养条件的孤儿及五保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纳入社会供养,每月定期发放生活补助费,使此类人员充分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目前,我县共有53名孤儿46名孤儿,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领取1050元的生活补助;共有811名五保供养对象,其中:集中在敬老院供养的227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在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584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

二是加大城乡低保覆盖面,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生活权益。通过对年龄偏大的无业妇女、下岗女工和孤儿寡母中的生活贫困妇女及儿童政策倾斜的方式及时将她们纳入低保,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我县目前的城市低保标每人每月456元。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标准2904元。在目前享受低保的人员中,女性人数达到2575人,占享受城乡低保总人数6563人的39.24%;未成年儿童人数达466人,占享受城乡低保总人数6563人的7.10%。通过城乡低保的广覆盖,在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实施过程中使此部分人充分享受到了全面的捆绑式救助。

三是积极救助流浪妇女和儿童。在日常救助工作中,我们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的同时,有效救助流浪妇女儿童,及时提供一定的资金供其返乡途中的吃、穿、住、行,让他们振作精神,有信心尽早回到家园与家人团聚。

四是设立妇女儿童反家庭暴力庇护所。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发生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暂时的庇护,县民政局积极与县妇联配合在县民政综合楼设立了妇女儿童反家庭暴力庇护所,专门配置办公室和相关人员。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宗旨,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各项社会权益是民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社会基础。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全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提供社会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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