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新平县民政局关于下达各乡镇(街道)老龄工作宣传经费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0-12 11:10   点击率:58打印】【关闭

新平县民政局关于成立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老龄办:

为扎实推进全县老龄业务工作,认真做老龄工作,经县民政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下达给各乡镇(街道)老龄工作宣传经费各0.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各乡镇(街道)老龄办积极做好资金的跟踪督促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挪作他用。


 








上一篇:新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云省 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新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