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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新建纳溪社区纳溪小组大龙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5-08 10:05   点击率:74打印】【关闭

关于同意新建纳溪社区纳溪小组大龙箐山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古城街道办事处

你办事处上报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新建纳溪社区纳溪小组大龙篙山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和《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民政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纳溪社区纳溪小组大龙箸山农村公益性公墓,以满足辖区居民的安葬需求。项目建设资金由社区和小组自筹。

二、土地、环评等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按相关规定报批。三、公墓建成后,必须按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

特此批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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