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八合同段) 磨味路改建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对新平县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八合同段)磨味路改建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八合同段)磨味路改建工程,经玉溪市交通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玉交发〔2010〕117号)批复:建设规模10.1km四级公路;项目总投资162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152万元,县区自筹1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从立项批复到合同的签订和组织施工,能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4.0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要求如数核减,按审定金额结算。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建兴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指挥部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多计的工程款已如数核减;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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